对公账户有钱,股东就不用实缴注册资金了?

详情

最近有客户说自己公司对公账户里躺着不少钱,有客户打过来的货款,还有几笔预收的定金,财务还提醒说股东该实缴注册资金了,他当场就疑惑:“账户里都有钱了,为什么还要再掏钱实缴?”

首先得明确一点:对公账户里的钱,和股东要实缴的注册资金不是一回事。对公账户的钱是公司的流动资金,但不能说这些钱就等同于注册资金,注册资金是股东给公司的“责任保证金”,性质完全不同。当然股东出资到对公账户后,也属于公司的流动资金了。

新《公司法》从2024年7月1日实施后,已经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2024年6月30日前成立的公司,剩下的认缴期限如果超过五年,也得在2027年6月30日前调整到位。

那什么样的钱才算实缴资金?关键看两个核心:一是“谁转的”,必须是公司股东本人;二是“转的时候说清楚了”,转款备注里一定要写明白“投资款”这类字样。

最后划几个关键提醒:

第一,对公账户资金来源复杂,货款、借款、补贴都算经营资金,和实缴资本是两码事;

第二,实缴不是“凑数”,必须走正规流程,大额实缴最好做验资报告留底;

第三,要是实在没能力按期限实缴,别硬撑,赶紧走减资程序调整注册资本。


马上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