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的类型(不止个体户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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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营业执照的类型主要根据市场主体的法律形式来划分。现行的营业执照都是加载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执照,但执照上会明确标注该市场主体的类型。主要的营业执照类型包括:


1.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
  • • 这是最常见的公司类型。

  • •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 执照上会明确写“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 • 特殊类型:

    •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 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 • 国有独资公司: 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2.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 • 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 通常规模较大,可以上市。

  • • 执照上会写“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3. 个人独资企业
  • •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 不具有法人资格。

  • • 执照上会写“个人独资企业”。


4. 合伙企业
  • • 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 • 不具有法人资格。

  • • 具体类型:

    • • 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执照上会写“普通合伙企业”。

    •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适用于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执照上会写“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 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执照上会写“有限合伙企业”。


5. 农民专业合作社
  • • 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6. 个体工商户
  • • 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个人。

  • • 不具有法人资格,经营者承担无限责任。


7. 外商投资企业
  • • 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


8. 分公司
  • • 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 • 分公司也需要领取营业执照,执照上会明确写“分公司”,并注明隶属的总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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