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的名称核定有哪些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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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注册公司的企业名称一般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并依次排列。如 “广州(行政区划)+美丽(字号)+贸易(行业)+ 有限公司(组织形式)”。
行政区划一般表述为 “广州” 或 “广州市”,也可在名称中间使用,但应加上括号,如 “美丽(广州)贸易有限公司”。
字号应由两个以上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组成,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不得作为字号,另有含义的除外。例如,“广州市+美丽+贸易+有限公司” 中,“美丽” 为字号,为减少重名,增加公司名称审核通过几率,3个字以上的字号可以使用的概率会大点。
行业或经营特点应当根据企业的主营业务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标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表述。如 “商贸” 行业,要与申请经营范围中的主营行业相对应。
公司制企业一般应表述为 “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等。
名称中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如使用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相关的文字,使公众误认为与国家出资、政府信用等有关联关系。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也不能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以及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