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注册公司创业租金补贴申请条件

详情
一、创业租金补贴
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自有物业。
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当月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该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补贴标准
每连续租满1年补贴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三、 申请材料
基本身份类材料;
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属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属军转干部、退役军人需提供转业证或退役证;
场地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
四、申请期限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核发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至满1年或2年期间的租金补贴。
五、注意事项
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核验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乡镇(不包括区城镇),其中驿道客栈、民宿还需核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民宿服务”,农家乐还需核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餐饮业”或“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有条件核验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可不用提交场地租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