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注册公司创业租金补贴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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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业租金补贴

  • 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 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 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 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自有物业。

  • 创企业申请补贴当月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该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补贴标准

每连续租满1年补贴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三、 申请材料

  1. 基本身份类材料;

  2. 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属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3. 属军转干部、退役军人需提供转业证或退役证;

  4. 场地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


四、申请期限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核发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至满1年或2年期间的租金补贴。

五、注意事项

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核验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乡镇(不包括区城镇),其中驿道客栈、民宿还需核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民宿服务”,农家乐还需核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餐饮业”或“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有条件核验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可不用提交场地租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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